獨立物流服務承包協議及條款細則
甲方: 本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獨立承包商/ 外判/ Freelancer):
英文全名(須與身分證一致): 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香港身分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 ________________
收款帳號: ________________ (本人帳號/FPS ID)
甲、乙雙方於2026年8月31日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自願與商業合作原則,就乙方以獨立承包商/外判(Freelancer)身份承接甲方之外判包裹派送服務,達成以下協議:
1. 法律關係與獨立承包商定位
1.1 商業外判定位與僱員保障排除: 雙方一致確認本協議為純粹的商業外判及獨立承包商關係 (Freelancer),不構成任何僱傭、合夥或代理關係,完全不受香港《僱傭條例》(第 57 章)約束。乙方明確知悉、同意並確認其完全排除並概不享有任何形式之勞工法定權益,包括但不限於強制性公積金(MPF)供款、勞工保險、法定年假、疾病津貼、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乙方須自負盈虧並自行申報所有營運稅項。
1.2 自主營運與第三方分判權限: 乙方享有絕對自主營運權,可自由編排工作時間與派送路線,並有權自費委派或分判予第三方代其執行服務。雙方明確同意,該第三方與甲方不存在任何法律或合同關係。乙方有絕對責任自費購買充足之商業及第三者責任保險,以保障其自身及所委派之第三方的營運安全。
1.3 合法工作身份承諾與絕對免責: 乙方嚴正承諾,其自身及所委派之第三方均持有有效之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或允許在港合法工作之有效簽證,完全具備在港履行服務之法定身份,絕無聘用黑工。凡因乙方或其第三方之任何行為、疏忽、意外、不當言行或涉及非法勞工,導致任何自身或第三方的民事、刑事、行政責任與人身財產損害,一律由乙方獨立承擔,甲方概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若損害甲方利益或商譽,甲方有權即時終止合作並全額沒收或扣除乙方所有未結算費用。
2. 服務內容與營運規定
2.1 服務內容與提貨核對責任:
(a) 雙相片簽收規範: 乙方負責承接甲方委託的包裹派送服務。乙方明確知悉並同意,每單包裹完成派送時,必須嚴格依據甲方之實操指引,直接使用拼多多平台官方應用程式(App)清晰拍攝並上傳共 2 張符合平台規範之簽收照片:【照片一:必須在同一畫面上同時清晰拍到正確門牌號碼與該完整包裹之全貌包裝外觀】及【照片二:必須清晰拍到完整面單號碼】。照片內容不得有任何模糊、遮擋、重影、裁剪或攝屏。所有簽收不規範之派送,一律於系統中視為「無效派送」,不予計算服務費,且乙方須承擔由此引發之一切平台理賠責任。
(b) 現場理貨規範: 乙方於提取、清點、暫存、裝車或理貨過程中,乙方有絕對責任自行準備或採取必要措施確保貨物安全,確保貨物必須100%蓋好防雨布並規範放置在卡板之上,嚴禁貨物直接接觸地面;同時,乙方在任何現場與公共區域均「禁止霸佔主道 / 公共通道」(即攤大餅)。如違反此項規定影響現場秩序、通道安全或導致貨物受潮,甲方有權依據本協議第4.8 條直接扣除違約金,情節嚴重者甲方有權即時終止合作。
(c) 核對與開工現場拍照規範: 乙方在指定提取點提取包裹時,有絕對責任即時逐一核對包裹數量、外包裝是否完好、是否存在破損、缺陷、變形或漏件等情況。此外,乙方於每日抵達每一個屋苑或圍欄開工及提貨/理貨時,必須第一時間拍攝並上傳「接貨相」;於該屋苑/圍欄每日派送工作圓滿結束、清點並離開現場時,必須拍攝並上傳「清場相」;同時,針對任何「問題件」或「回倉庫件」,必須清晰拍攝其包裝之完整面單以作記錄。所有上述之「接貨相」、「清場相」及「問題件/回倉件面單相」,均必須嚴格加蓋清晰顯示真實地理位置與拍攝時間之水印並立刻發到工作群/ 甲方負責人。
(d) 責任劃分界線: 若乙方發現包裹有任何缺陷、損壞或漏件,必須在 App 操作【攬收前】在 App 和工作群組中回報異常登記。線路一經乙方攬收和派送,即視為乙方確認接收該線路之包裹完全完好無缺且數量正確。
(e) 派送前聯繫與確認規範: 乙方於每單包裹執行派送前,有絕對責任及義務必須主動聯繫收件客戶,明確溝通、核對並確認具體之簽收地點與派送方式(包括但不限於當面簽收、放置管理處或指定轉交點等), 並保留該紀錄30天。 乙方明確認知,凡未經與客戶事前聯繫確認、擅自決定放置地點而引致之客戶投訴、拒收或平台處罰,該派送一律視為「違規派送」,甲方有權拒付該件服務費,且乙方須依本協議第 4.2 條及附錄二承擔全額理賠與平台連帶罰款責任。
(f) 事後追責與賠償: 提貨後,若最終客戶投訴包裹有損壞、缺陷、少件或與數據不符,而乙方未能提供提貨前的異常報告記錄,該損失一律推定為乙方於運送或保管期間之疏忽所引致,乙方須依本協議第4.2 條及附錄二承擔全額理賠與平台連帶罰款責任。
2.2 服務時效: 乙方享有絕對自主權編排派送時間,惟乙方明確知悉整體商務時效窗口原則上為每日 20:00 前,此時間屬維持雙方長期商業合作及滿足客戶體驗之關鍵服務指標(KPI)。乙方應自行調配資源完成已承接路線之派送,並於完成當日將派送數據與照片上傳至工作系統。雙方同意,此時效指標屬商業服務質量之表現基準,不構成對乙方每日實際工作時間或出勤之限制。
2.3 服務預約確認與路線分派機制: 乙方主動於系統提交可承接任務之時段,提供服務之意向邀請,甲方無義務必須接納預約或提供包裹。甲方擁有絕對決定權,有權依據乙方的表現(包括但不限於:承接穩定度、服務效率、對該屋苑熟悉度、累計成功派送總件數、歷史客訴率等)及實地情況(包括但不限於
當日貨量、扣關情況、線路緊迫性或營運需要),並直接分派具體路線作為商業要約。乙方一旦於系統點擊確認、透過通訊軟件回覆、或直接前往提取該路線包裹(即以行為表示承諾),單項承包合同即告成立,乙方須嚴格履行派送服務。經確認之路線如需變更,乙方須至少提前 48 小時書面通知甲方,否則無故缺席、超出預約提貨時段達30分鐘仍未提取貨物或路線爛尾,甲方有權依第 4.1 條直接扣除違約金並暫停後續指派。
2.4 工具借用與保管責任: 履行服務所需之基本生財工具原則上由乙方自備。為便利服務進行,甲方同意免費臨時借用手推車及配套物資予乙方。乙方需妥善保管,並於當日工作完結後即時全數歸還至指定地點。甲方在現場未能提供或延遲提供工具,絕不得作為乙方違反此規範之免責藉口。此借用純屬便利性質,並不構成僱傭關係。乙方明確同意,若借用工具發生遺失或損壞,將嚴格按照本協議【附錄一】之約定價格在當期服務費中直接扣款理賠,而不需要另行通知。
服務費用與結算週期:服務費按件計算。乙方每成功派送一件包裹,甲方支付基本服務費。計算公式嚴格依據甲方計算執行,所有件數計算、單號認定及獎金發放,一律以甲方後台導出之數據為唯一標準。(具體閱【附錄二】)。
違約扣款及理賠規定
雙方特此一致確認及明示同意:本節(第 4 條)以及【附錄一】所列之所有定額違約金、行政罰金及理賠標準,均屬雙方因應跨境電商物流之時效敏感性、甲方所需承擔之行政補救成本、以及上游平台(包括但不限於拼多多、極兔、中郵等)對物流失誤之嚴厲處罰風險,經平等自願協商後作出之「損失之合理預估商業賠償」,旨在保護甲方的合法商業利益,絕非且不得被詮釋為懲罰性條款。
4.1 路線未能完成與提取違約金: 乙方應依據雙方確認之預約提貨時段前往指定提取點提取包裹。若乙方無故缺席、超出預約提貨時段 30 分鐘仍未提取貨物,或未能按合約標準完成當日已承接的派送路線(即路線爛尾/未能派送完成),導致整體物流時效延誤及甲方需臨時調配其他商業資源補救,甲方有權在當期服務費中直接扣除港幣 $50 - $200 的違約金,並有權暫停後續的派送委託。
4.2 包裹錯誤、損壞、丟失: 雙方明確同意,包裹一旦經乙方提取,該包裹之保管責任即完全轉移至乙方。若包裹派錯、損壞或遺失,乙方須承擔全部法律責任及賠償。賠償金額標準將以該貨物的實際貨值、第三方電商平台(包括但不限於拼多多等平台、極兔、中郵)因該次物流失誤向甲方收取或扣除的全額罰款、賠付金以及客戶索償之總和為準。
4.3 無法及時舉證行政罰金: 因派錯或丟件而引發平台客訴,乙方必須在客訴發起後 20 小時內及時前往現場更正處理,並向甲方提供合規之正確簽收新圖片予客人確認。若因乙方不配合、確實派錯、無法及時舉證或簽派照片不規範,除需依據 4.2 條全額賠償包裹貨值外,甲方有權額外扣除港幣 $50 / 單 的行政罰金。
4.4 嚴重違約之報酬凍結與損失抵銷權: 如發生疑似丟件、侵佔或盜竊包裹、拒絕交還工具等嚴重違約或涉嫌違法事件,甲方有權即時凍結乙方所有未發放之服務費及獎金。一經甲方依據客觀證據認定屬實,或乙方無故失聯超過 48 小時,甲方有權直接將該筆被凍結之款項全額扣除,用作抵銷因乙方行為引致之貨品實質損失、上游平台罰款及甲方之商業補救成本(即抵銷權),直至損失完全彌補為止。甲方同時保留向香港警務處報案及追究一切刑事與民事賠償之權利。
4.5 虛假簽收與惡意刷單違約金: 乙方必須確保所有在 App 點擊之簽收數據與照片均真實無誤。嚴禁任何形式之「虛假簽收」(包括但不限於:未送達提前點擊簽收、拍攝非現場照片、翻拍屏幕、上傳重覆/虛假照片等誠信違規行為)。一經系統判定、客戶投訴或甲方查證屬實,該單派送費用一律不予結算。同時,甲方有權就每單虛假簽收個案直接扣除港幣 $100 至 $500 的行政違約金;若因乙方虛假簽收引致上游平台對甲方處以集體罰款或暫停線路,乙方須全面承擔甲方因而遭受之一切連帶經濟損失,且甲方有權即時終止合作。
4.6 品牌商譽損害違約金: 乙方在履行服務期間,若因態度惡劣、言行不當、理貨不規範或未按標準派送,引致投訴,或引致任何網絡平台(包括但不限於社交媒體、討論區等)公開討論或導致上游平台(如拼多多、極兔、中郵、本公司等)商譽受損。甲方有權直接扣除港幣 $200 至 $1,000 的違約金;若因而引致上游平台向甲方追究責任、暫停線路或終止代理合同,乙方須全額賠償甲方之實質及預期商業利潤損失,不受上述千元限制。
4.7 現場拍照與水印缺失之違約責任: 乙方若未依規定於抵達每一個屋苑或圍欄開工及提貨/理貨時拍攝並上傳工作群/甲方負責人附帶真實地理位置與時間水印之「接貨相」、於離場時拍攝帶有卡板的「清場相」、或針對問題件/回倉件拍攝帶水印之完整「面單相」,一律視為營運違規:
(a) 相關包裹或當日整條路線之服務費不予結算。
(b) 甲方有權就每次拍照缺失或不合規,直接扣除港幣$200 之行政違約金。
(c) 凡因未提供上述帶水印合規照片導致包裹遺失、漏件或客訴時,乙方將喪失抗辯權,失聯或缺漏部分直接推定為乙方保管疏忽,須依4.2 條承擔全額貨值賠償與連帶罰款。
4.8 抵扣機制: 雙方明確同意並授權,甲方有權在每期的服務費總額中,直接全額扣除上述第 4.1 條至第 4.7 條以及【附錄一】所述之違約金、行政罰金、工具損壞賠償或貨物理賠金額等(即實施抵扣權)。若當期服務費不足以抵扣,其未償還之差額將自動滾存至下一期繼續抵扣,或由乙方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 7 天內補足差額。
5. 收款帳戶管理
5.1 收款賬戶與身份核實責任:
(a) 款項發放與核實規範: 全數款項統一透過轉數快(FPS)轉賬發放。為符合香港防止洗黑錢法例、稅務申報及商業安全目的,乙方必須提供其香港身份證以供核對,且綁定之轉數快(FPS)賬戶持有人姓名必須與該身份資料 100% 完全一致,並須提供載有該持有人姓名之銀行賬戶證明(如銀行卡或月結單姓名頁面,無須顯示餘額)。
(b) 第三方代收: 倘若乙方因商務原因需要授權第三方戶口代收服務費,則必須額外提交由乙方及該第三方共同簽署且經甲方認可之《代收授權書》,並登記該第三方收款人之身份資料以作核實。乙方及該第三方收款人特此嚴正承諾並保證,該指定第三方賬戶絕不涉及任何洗黑錢、詐騙或其他違法活動。倘若因該第三方賬戶引致任何轉賬失敗、退匯,或導致甲方之銀行賬戶、平台賬戶遭受警方調查或凍結,乙方須承擔由此引致甲方之一切直接及間接經濟損失,甲方並有權即時終止所有合作且凍結乙方所有剩餘未結費用作為賠償保證金。
(c) 個人資料保留與隱私合規: 甲方承諾上述資料僅供身份核實、發放服務費、依據香港《稅務條例》進行商業開支記錄與稅務申報、及處理潛在法律糾紛之用途,嚴格遵守香港《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 486 章)。雙方同意,上述資料將自雙方結束商業合作並結清款項起,於系統後台安全保留至相關稅務及民事訴訟法定追溯期限屆滿,其後自動永久安全銷毀。
(d) 資料錯誤與第三方賬戶風險責任: 乙方及第三方收款人有絕對責任確保其提交之收款資料之準確性。倘若因資料錯誤、不完整、企圖使用未經登記之非本人賬戶,或因第三方戶口涉及異常而導致轉賬失敗、退匯、攔截或發放延誤,其後果(包括但不限於服務費發放無限期延誤、或銀行及平台因而收取的任何轉賬手續費、行政費)完全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亦有權在最終發放的服務費中,直接扣除相關產生的實質費用。
5.2 異議期: 如對該期服務費結算有任何異議,乙方應於服務費發放後 3 天內向甲方提出,逾期視為確認數據及扣款無誤。
6. 協議修訂、終止及條款最終解釋權
6.1 商業管理權與初步裁決權:
(a) 條款修訂權: 本公司(甲方)保留隨時修訂、更改、刪除或補充本協議、各項營運守則及【附錄一】、【附錄二】之絕對權利。任何此等修訂一經在網站、公佈或於工作群組發佈,即時生效,乙方繼續承接任務即視為無條件接受該修訂。
(b) 營運爭議初步判定權: 雙方一致同意,因本協議之字意理解、服務標準、派送出錯率之計算、包裹遺失或損壞之責任釐清、以及各項違約金與扣款金額等引發的任何營運爭議,均以甲方依據上游平台系統客觀記錄、客戶投訴截圖或物流軌跡所作出之初步行政裁決及數據核實,作為商業結算及當期扣款之最終商業依據。乙方在履行本協議期間必須全面遵守並予以配合,且此等初步判定不影響雙方最終尋求第 6.4 條法院管轄之權利。
6.2 提前通知終止與尾期質保金條款: 任何一方欲終止本合作協議,須提前 7 天透過系統或書面通知對方。為防範上游平台客訴及罰款之滯後性,在協議終止後,甲方有權暫扣乙方最後一期服務費作為服務質保金,並於合作終止滿 30 天且確認無任何未完結客訴與平台扣款後,將餘額無息發放予乙方。
6.3 即時終止: 若乙方違反本協議任何條款(包括但不限於發生派錯貨、丟件、不配合交接、拒絕歸還工具等),甲方有權即時終止本協議且不作任何補償,並保留依法追究法律責任與經濟損失的權利。
6.4 管轄法律: 本協議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管轄,並按其詮釋。雙方若因本協議產生任何爭議且未能協商解決,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予香港法院審理。
6.5 商業秘密與費用保密條款: 本協議之所有條款細則、結算金額、服務費用(每件單價及獎金標準)、客戶資料均屬甲方之核心商業機密。乙方承諾必須嚴格保密,絕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於口頭告知、網絡截圖、社交媒體發佈或群組傳播)向任何第三方或公眾披露。 同時,乙方在合作期間所獲悉之甲方商業模式、上游平台(包括但不限於拼多多、極兔、中郵等)之運作數據,均屬甲方商業秘密;乙方承諾不得利用上述機密招攬、引誘甲方之上游客戶,亦不得煽動、誘使甲方其他合作夥伴離隊。如有違反,甲方有權即時終止合作,並依法追究其引致之一切經濟與商譽損失。
6.6 版本:本協議以中文撰寫。如英文譯本與中文版本有任何歧異,一律以中文版本為準。
附錄一:借用物流工具清單及遺失/損壞賠償標準
1. 適用原則
1.1 所有權歸屬:依據主協議第2.4條規定,本附錄所列之所有工具及物資之所有權均屬甲方所有。乙方在提取工具時,即視為確認工具處於良好及可操作之狀態。
1.2 每日歸還義務: 乙方必須於每日服務結束完成交接時,將所有借用工具完好歸還至指定倉庫或地點。
1.3 轉借禁止:乙方不得將甲方提供之工具轉借、租賃或轉讓予任何第三方使用。否則,甲方有權即時終止合作,並扣除乙方當期全額服務費作為違約金。
1.4 損失扣款授權: 雙方明確同意,如借用工具發生遺失、被盜、扣押或因非正常使用導致的嚴重損壞,甲方有權按照下表之「約定賠償金額」在當期服務費中直接扣款理賠,無需事先取得乙方額外同意。
2. 物資標準賠償價目表
(a) 手推車: 每個扣款港幣 $200
(b) 膠籮 / 籃: 每個扣款港幣 $80
(c) 防盜鎖: 每條扣款港幣 $50
(d) 防雨布: 每件扣款港幣 $50
3. 特別聲明:本附錄為《獨立物流服務承包協議及條款細則》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錄二:服務費用與結算標準
1.1 計費標準: 按「成功派送」的件計酬,港幣$4/ 件。基礎服務費參考市場行業慣例與同業行情以及結合甲方之營運成本綜合釐定。當期所有費用與件數計算,一律以甲方後台記錄為唯一最終依據(不接受乙方自留數據)。
1.2 計件原則: 以甲方系統內之物流單號為唯一計價單位。同一個物流單號不論包含多少件或箱,均一律視為一件計算。
1.3「成功派送」判定標準: 必須完全符合以下條件,方計入服務費:
(a) 派送前聯繫並完好送達: 派送前必須按照主協議第 2.1(e) 條主動聯繫客戶確認簽收地點,並保留通話或溝通記錄以供備查。同時,包裹安全無損送達指定正確地址及收件人。
(b) 相片上傳: 透過指定 App 上傳兩張合規簽收照片(包含清晰門牌與完整包裹外觀)及數據。
(c) 即日報數: 須於派送結束當天內(24:00 前),在系統完成正確報數並提供派送截圖。
(d) 非「無效/虛假簽收」: 該派送必須為真實派送,絕無主協議第 4.5 條所述之未送達提前點擊、上傳虛假照片、翻拍屏幕或非經客戶同意擅自放置等任何形式之「虛假/無效簽收」行為。1.4 異常件不計費與歷史追溯原則: 凡涉及派錯、丟失、客訴、無物流記錄,或因相片不合規(包括未有依規定拍攝屋苑/圍欄之附帶位置與時間水印「接貨相」、「清場相」、「問題件/回倉庫件面單相」,或派送時未按規定上傳帶水印之完整門牌號、包裹外觀及清晰面單)致無法舉證之包裹,一律不予計件及支付服務費。雙方明確同意,上傳照片僅屬結算前提,絕不免除乙方安全送達之最終責任。凡派送後(以平台最長追溯期為準)發生之丟件、破損或虛假簽收,一經平台扣款,一律由乙方承擔。甲方享有完全之歷史追溯權,有權隨時在後續費用中直接全額抵扣或追回因該異常件引致之所有包裹貨值、平台罰款及客戶索償。若乙方未能提供完整規定之現場照片或派送照片導致任何數據缺失或包裹遺失,甲方將全權由乙方承擔相應損失及照價賠償。
1.5 獎金與特定發行條件: 為鼓勵乙方提升服務品質與派送效率,甲方得設立額外表現獎金。該等獎金絕非必然發放,乙方必須在結算週期內維持合乎平台要求的優質穩定交付表現(包括客訴、網路負評、失誤率及穩定出勤排班),經甲方審核符合條件方可獲得;若乙方未能達成上述品質標準或發生任何違約,該期獎金將自動取消發放或予以扣回。所有獎金之最終核准與發放權利,以甲方後台記錄及行政審核結果為唯一準則。
2. 費用發放週期
2.1 服務費週期: 每月7日發放上曆月之最終服務費淨額(已扣除主協議及附錄所述之違約金或理賠金)。
2.2 獎金與補貼(如有): 額外激勵金 / 獎金 / 補貼之發放日期為次月 30 號。
2.3 平台及節假日順延: 雙方明確同意,倘若因上游電商平台(包括但不限於拼多多、極兔、中郵等)延遲對賬、未及時發放款項或節假日延遲發放等不可歸責於甲方之原因,甲方有權將該期服務費之發放日期相應順延(可能引致費用延誤發放),乙方對此不得視為甲方違約,亦不得要求任何利息或補償。
2.4 工單與報數異常之暫緩結算權: 雙方明確同意,倘若乙方存在任何未完結之平台工單(包括但不限於客訴、丟件調查、虛假簽收爭議等),或存在報數異常(如遲報、錯報、虛報數據等),甲方有權將乙方當期整筆服務費及獎金之發放日期自動順延並暫緩結算,直至該工單責任釐清、客人取消糾紛、數據修復或核實完畢為止。 雙方同意,此暫緩結算期間,甲方不構成任何合約違約或欠款行為。乙方特此明示同意放棄就此暫緩結算期間向甲方索取任何利息、實質或衍生補償之權利。
3. 特別聲明: 本附錄為《獨立物流服務承包協議及條款細則》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